精神分析词汇:O
对象(客体)
精神分析以三个主要面向来思考对象的概念:
A)与欲力的关系:在于对象并且凭借对象,欲力试图达成其目的;亦即某种类型的满足。所涉及的可能是一个人或一个部分对象,也可能是一个真实或是幻想的对象。
B) 与爱(或恨)的关系:此处的关系,是与整个人、或是与自我的审级,以及与本身被视为一整体的对象(人、实体、理想等等)之间的关系;对应的形容词为“对象性的”。
C) 从哲学与认识心理学的传统意识下,与知觉与认识主体的关系:它是任何以固定、不变特征去自呈之物。不论个体的欲望或意见为何,这些特征都理所当然地可借主体的普遍性而辨认(对应的形容词为“客体的”)。
部分对象
部分欲力所针对的对象类型,这并不意味一整个人会被视为爱恋对象。主要是真实或幻想的身体部分(乳房、粪便、阴茎),以及象征对等物。甚至一个人可认同,或被认同为,一个部分对象。
过渡物
温尼可(D.W.Winnicott)所提出的词,它指对婴儿及幼儿而言具有亲和价值的实物(如所吸吮的毯子的一角、或毛巾),特别是在入睡时。
根据此论者的说法,依赖此类对象是一种正常现象,是儿童得以由对母亲最初的口唇关系转移到“真正的对象关系”。
力比多组织
部分欲力间的相对协同,具有某一动情带的优先性,以及某一特定对象关系模式的特征。从某种时序来看,力比多组织界定了儿童心性演化的各个阶段。